发布时间:2023-05-08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针对水泥、玻璃及玻璃纤维三种重点建材产品碳足迹建立科学完整的碳足迹综合评价体系、统计及核算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为企业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碳足迹的核算和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建材生产企业节能减排,助力我国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低碳发展的目标。
由我会联合弘仕认证(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仕认证)、江苏科技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共同牵头发起《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指南 水泥》和《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评价指南 玻璃及玻璃纤维》立项,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起草单位。
为使标准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和可操作,并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我会将组建标准起草组,充分吸纳有关行业学会/协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等标准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并按照评审专家意见和建议完成标准制定工作。该标准起草工作由我会牵头组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1、从事建材生产或检验检测行业的技术研发及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重视标准化工作;
2、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3、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参与本标准制订,具有标准内容的表决权;
2、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
3、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4、标准发布后,将免费获取所参与制修订的正式标准一份。
(二)义务
1、全程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定工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3、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及修制订提出建设性意见;
4、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5、保证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参与说明
1、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与资源的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2、团体标准编制经费按法律规定采取自筹自支原则,具体请咨询标准起草小组负责人。
四、报名方法
有意向参与编制的单位,请填写《江苏省建材工业协会团体标准联合起草单位报名表》(见附件)。填写盖章后,将扫描件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 2023年 8 月 1 日前发电子版至协会电子邮箱sdjcxh2008@163.com。欢迎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订工作,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五、联系方式
秘 书 处:李建国 18653133507 卢 露 1836610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