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为切实改善光大环保能源(滕州)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单位自2024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弘仕认证(江苏)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江苏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字〔2024〕48号,现对我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名称:光大环保能源(滕州)有限公司
1.2法人代表:彭勇
1.3企业地址:江苏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独后村东侧
1.4企业简介:光大环境是一家以绿色环保和新能源为主业,集研发、基建、运营管理为一体的迅速成长的投资产业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光大环境 2003 年投入绿色环保事业以来,逐步摸索出了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科技研发和设备制造一体化的独特管理体系,开创了环保能源、环保水务、新能源三大领域的组合发展模式,形成了设备供应、工程总包、运营管理的完整价值链,成为中国首个全方位、一站式的环保产业服务商。
1.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1.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废水处置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
2.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SO2、NOx等)、重金属(Hg、Pb、Cd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呋喃等)等几大类。二是在垃圾卸料过程中、垃圾在垃圾池内堆放过程中散发的恶臭气体。对于烟气主要通过“SNCR系统+旋转喷雾脱酸塔+消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尾部烟气净化方案,对于恶臭气体采用负压收集+高温燃烧的处理方式。根据企业的例行监测报告,目前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中的要求。
2.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站,化水除盐废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垃圾渗滤液排至扩建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经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的标准要求后全部厂区回用,不外排。
2.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焚烧炉、风机各类机泵,声级强度均在85~110db(A)之间。公司根据设备的特点采取隔声、吸声、隔振等措施,同时结合合理布局来实现厂界噪声的达标。
2.4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焚烧炉燃烧产生的炉渣、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焚烧炉燃烧产生的飞灰在厂内稳定固化后运至填埋场填埋,炉渣综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全部焚烧;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润滑油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综上,光大环保能源(滕州)有限公司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独后村东侧
联系电话:18663421966
信息公开时间:2024年6月17日—2024年9月17日